棒球運動賽制
棒球運動起源於美國,職業棒球也由美國濫觴。全球職業棒球運動博奕的標的,以被稱視為棒球運動最高殿堂的美國職業棒球 (美國大聯盟MLB)為主。MLB所定的比賽規則,都為全球的職業棒球運動賽事所遵循。 棒球運動博奕的入門功夫,須從先了解MLB職業棒球賽制做起:
MLB一共分開為兩個聯盟(Conference):美國聯盟和國家聯盟。2008賽季,美國聯盟一共有14支球隊,而國家聯盟有16支球隊。每個聯盟分成東、中、西三區。在每年4月至9月其間,每支球隊都要完成162場比賽,與同一對手的交手次數則不一定,通常來說,以所屬分區的其他球隊會最多次。從1997年開始有了跨聯盟比賽,一個球隊和另一聯盟的對手要打12至18場(含在162場中),比賽不採和局制,以勝率決定分區的排名,各區勝率最高者為該區冠軍,並取得季後賽晉級資格。若二隊並列分區第一,該二隊加賽一場決定冠軍(主場由聯盟總裁擲硬幣決定),但若同一聯盟其他分區之第二名戰績均不如此二隊(意即加賽落敗者為外卡隊),則取消加賽,由對戰成績決定分區冠軍。若有三隊以上並列分區第一,則安排單敗淘汰賽。
季後賽於10月份舉行,兩聯盟各取4隊,除兩聯盟的各分區冠軍晉級季後賽外,各有一隊以外卡身份晉級季後賽,外卡(wild card)是由例行賽成績最佳的分區第二名獲得。 若有多隊勝率相同且無分區領先者,則以與分區冠軍附加賽相同的方式決定外卡。 若有多隊勝率相同但部份球隊並列分區第一,則先引用分區冠軍附加賽規則決定分區冠軍,未取得分區冠軍的球隊再以單敗淘汰賽決定外卡。